见小姐面如寒霜,眼神森然,老吴心中一跳,不敢再撩虎须,闭上嘴,安分开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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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琛在赶去医院的途中。
抛下正在讨论会上的闻千秋,急匆匆地赶去医院,是为了见一个人,还是个女生。
女生的名字叫庄妍,比他们大一届,读的是文科,排在2班。成绩优异,相貌清秀,性格温柔,跟程琛一样人缘好得遍地都是自己人。
虽然外貌不甚出众,但追求她的人却很多,明恋暗恋,一抓一大把,多如老鼠屎。
人们说,她是气质美女,是气质女神。
庄妍和程琛在一个社团,关系很好,绯闻也不少。
流言蜚语,真真假假,闻千秋却知道一个真的。
庄妍向程琛表白过。
程琛拒绝了。
庄妍开始单方面地死乞白赖地黏上来。她黏得很有技巧,有分寸,不会令人生厌。
比如来找闻千秋请教数学题,“顺便”跟程琛搭几句话,态度随意,适可而止,聊得话题不见得新鲜有趣,却绝对是程琛感兴趣的,就这么聊啊聊,磨啊磨,竟还真擦出一定感情出来。
渐渐地,闻千秋能从程琛嘴里听到庄妍的名字,提到她,程琛会笑。
不得不说,庄研很聪明,在“请教”上也花了很多心思,她找来的题目十有八九都能牢牢吸引住闻千秋,在明知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情况下,仍不拒绝。
闻千秋不拒绝,程琛不拒绝,庄研就这么细雨无声地融入他们的生活。
如此这般,程琛就多了一个叫庄研的好朋友。
正因为这个好朋友,一个电话,已经陪着闻千秋走到讨论会门口的程琛,几乎不作任何迟疑,毫不犹豫地走了。
好朋友意外受伤,严重到进医院的地步,程琛去看看很正常,会担心很正常,心神大乱很正常,扔下她也很正常
真的很正常,人之常情。
她一点也不在意,更别提生气。
闻千秋在玄关,慢慢地换鞋,顺手把程琛的拖鞋扔到门外,慢慢地喝水,顺手把他的水杯扔进垃圾桶,慢慢地刷牙,顺手把他的牙刷扔进马桶
晚上程琛回来。
换鞋,找不到自己的拖鞋,喝水,找不到水杯,刷牙,找不到牙刷
他叹了口气。
他大概知道怎么回事。
千秋,生气了。
“咚咚”
叩门声,然后是他的声音。
“千秋,我有话和你说。”
闻千秋躺在~上,没动。
他说:“我知道你没睡。”顿了顿,苦笑,“八点不到,你睡得着”
过了一会儿,门开了。
她简洁明了:“你说。”
程琛看着她,提起手里的塑料袋:“糖醋排骨,吃吗”
闻千秋沉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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